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->出生证明
出生证明

   当您完成分娩这一神圣的历程,和宝宝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,不要忘记为宝宝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国健妇产为您的宝宝提供优质、高效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服务。
 

  新生儿出生证办理流程
 

  当您完成人生又一个跨越,成为母亲时,为了宝宝的未来,请为他(她)领取“人生第一证”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并终生保留。在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前请您准备好以下资料:

  1、尽快为宝宝取好名字,尽可能准确,不得更改

  2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(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)

  3、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(复印首页及本人页)

  4、如果不是婴儿父母亲自办理,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母亲亲笔签名 的委托书

  5、请您在宝宝出生60天内,周一至周五来我院一楼A111室出生证办公室(药房左侧) 办理,咨询电话:0431—85867088

  如超过60天,需要到我院一楼A111室出生证办公室(药房左侧)领取出生信息登记卡函,病历首页及分娩记录页,到绿园区妇幼保健院办理。


 

  单身出生证明办理
 

  1、母亲本人来院办理

  2、带孩子取好的名字(孩子姓随母亲)

  3、母亲单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

  4、围产期保健手册回执单(包括外五县)

 


 

  婴儿落地保险办理
 

  1、参保后带信息单到本院一楼收款处盖医院医保章。

  2、新生儿落户后带信息单及复印件、户口、户主医保卡、孩子照片到居住所在社区办医保卡。

  3、孩子生病需要住院治疗请办理住院时出示医保卡。

  4、参保后至办卡之前,孩子生病需要住院治疗,请带新生儿医保申请信息单和所住医院开据住院押金收据,到医保中心办临时医保卡。

  医保中心:繁荣东路166号(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东行100米)
 


 

  复印病案须知
 

  1、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。

  2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明,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(患者亲笔委托书)。

  3、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,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,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
  4、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的,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本机构公文。

  5、患者出院七天后(节假日除外)方可复印病历。

  注:如需诊断书请回疗区找住院医生开据。